尊敬的客戶:
中國證監會、上交所及深交所發佈了關於限制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規則修訂,並於2022年7月25日(“生效日”) 生效。
內地投資者包括︰
(1) 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文件的個人
(2) 聯名帳戶持有人(如聯名帳戶持有人中有任何一方屬(1)規定的內地投資者)
(3) 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重點實施安排如下:
(1) 自生效日起,內地投資者不可新開通滬深股通買賣交易許可權
(2) 生效前已開通滬深股通交易許可權的內地投資者於一年過渡期內(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3日)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中華通證券
(3) 過渡期結束後(2023年7月24日起):
(i) 無持股內地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將由我司及時註銷
(ii) 內地投資者不得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中華通證券(包括參與配股),但因公司行為(如分配股票股利)等被動取得中華通證券的情形除外
(iii) 內地投資者持有的中華通證券可通過附加聯交所規定的指定默認值繼續賣出
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查詢,請致電(+852) 2180 6499與客戶服務員聯絡。
浙商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謹啟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