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投资者:
近期我司接到投资者咨询,发现有个人、公司及网站冒称是我司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内地授权代理商或合作单位,进行招揽客户交易行为。为提醒广大投资者及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我司郑重声明:
我司是香港证监会注册的持牌法团(中央编号:BGD825) ,从事受香港证监会规管的第二类及第五类业务,即期货合约交易及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我司业务人员都是经过香港证监会登记注册的持牌人员。我司并没有授权任何无牌个人或公司以我司名义开展业务,也未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点。
我司严格遵守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 SFC 发布的规则及指引营运,有关我司开展业务时的特征如下:
1. 客户于我司开立账户时,必须与我司签立书面协议,经我司查核情况后批核开立账户。我司将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客户通知账号及密码。
2. 我司之交易员及业务员均具备监管当局的有效牌照,客户可于香港证监会网站查核我司牌照详情、持牌代表牌照编号及姓名。
3. 客户开户时须了解客户协议包括其中的交易期货期权的风险披露声明,我司之持牌员工会要求客户阅读该等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征求意见。
4. 客户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时,请按照我司网站或邮件之指示下载我司电子交易系统。
5. 我司按照交易所规则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并收取不低于交易所要求之保证金。相关交易产品的合约细则及保证金要求不时于我司网站公布供客户参考。
6. 客户需存入足够的保证金方可交易开仓。客户之款项须存入我司于香港银行开立的独立账户,银行独立保证金账户资料已于我司网站公布。
7. 客户账户有资金变动或交易后,将会收到我司发出之结算单。
我司曾于2017年04月26日及2017年06月07日发出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我司并无授权任何公司代理我司业务,也未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点。我司再次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如遇到可疑情况,请向我公司客服热线852-21806499查询。
谨此声明
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